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27日登录“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国科大将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将考生排序,考生所填报专业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将按照招生计划审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报浙江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1.综合评价总成绩
综合评价总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代表高考成绩(含浙江省认定的加分),Y代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值与浙江省高考满分值一致),Z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与浙江省高考满分值一致)。Z由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而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全为A者,则Z为满分;成绩中每增加1个B,在Z中按浙江省高考满分值的2%扣减;每增加1个C,在Z中按浙江省高考满分值的3%扣减;出现D或E者,原则上不考虑其申请。
2.其他
若国科大“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参加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5%,则“三位一体”录取人数控制在综合素质测试参加人数的80%以内。剩余指标通过统一高考招生录取。
2022年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