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政审表和体检表待面试通过后再提交(见附件)。
3、本通知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4、本通知如有与国家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021-39191307
E-mail:yzb@sinap.***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2019号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科研与教育处
邮 编:201800
注:我所2022年博士、硕士的招生简章尚在修订,未发布,预计9月中旬待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核完成后对外发布。请考生们关注我所招生网页信息。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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