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复试过程中,如遇争议或其他情况,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3、本实施细则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592439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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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3:研究计划书.docx
附件4:科学岛分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简况表.docx
2022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学岛分院博士研究生本实施细则自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