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室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
2.考试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以准考证上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在抚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予工作人员。
3.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6.发热考生以及考试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及抚州市本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疫情考试需推迟或取消,将另行通知。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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