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市为单位进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由计算机按照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录取原则对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一、二志愿,只要被检索的2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招生学校投档,由该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考生一经录取后,一律不再参与以后批次的录取,不再参与征集志愿的填报。
2.征集志愿录取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7月13日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组织之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按照首次志愿录取程序进行录取,7月14日第一次征集提前批志愿录取,7月15日第一次征集普通批志愿录取。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7月18 日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组织之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19日至20日按照首次志愿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3.投档办法
“3+4”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投档按院校所列招生计划进行,上线生源超过计划数时,按1:1投档。高等师范教育类投档,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线上填报志愿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院校按1: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考生按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4.数据信息检测及要求
7月21日-25日,录取考生数据库汇总、检查,招生院校剩余计划调整工作。8月9日,从网上编制计划管理系统下载院校最终计划信息,核对录取库和计划库。8月15日—19日,完成考生基础信息数据库网上系统上传及预录取考生数据库网上系统检测工作。拟录取考生数据库要按照《信息标准》规定编写录取号,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检测,通过检测的考生,写入系统录取库,标注为录取考生。10月10日-19日网上办理录取名册信息更误。
2022年淄博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市外)招生录取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