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年度考核者,于2025年到培养学校报到入学。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硕士计划”研究生在学期间学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执行,住宿等费用参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其他待遇按照在职教师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要求的,可享受学费补贴政策。
2022年扬州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有关政策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