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申请的加分,单独列入考生的录取成绩。
2.单独招生的申请加分规定:
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职业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地级市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考生,在报考与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奖项对应专业时,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在总分中给予加分,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
考生申请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经3天公示无异议,可获得加分。
3.综合评价招生的申请加分规定:
参加综合评价考试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参加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运动会获得田径类项目个人前六名,可申请加20分;校级运动会田径类前三名,可申请加1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2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10分。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考生申请加分项需在考生个人综合素质档案中有体现,如无体现,不予加分。
考生申请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审核,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经3天公示无异议,可获得加分。
4.考生申请免试的规定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随时查看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5.申请免试入学和加分的考生,需在正式考试前将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寄达或直接送抵我校招生办公室,为避免邮寄过程丢失,务必将电子版发至我办邮箱zs5770026@***(邮件统一命名:2022年单招免试或加分材料+本人姓名),以便核对。邮寄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烟台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35-5770027,邮编:265600。
2022年烟台科技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申请免试、加分的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