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排名办法
(1)足球项目:将考生分性别按守门员、非守门员两个位置分组,分别按体育专项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排名。若成绩相同,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中该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2)田径项目:首先将各小项(同一小项的男子组和女子组视为两个不同的小项,下同)田径专项测试成绩排名第1的考生,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在末尾处将各小项排名第2的考生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此类推,直至所有考生均排名完成。若测试成绩相同,则按以下原则进行比较:
①同一田径小项中出现测试成绩相同,则田赛项目从好原始测试结果起,依次比较各次原始测试结果,直至分出先后;径赛项目按原始测试结果进行比较,若原始测试结果仍相同,则安排相关考生重新测试,直至分出先后,测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同分考生的排名先后顺序。
②不同田径小项出现测试成绩相同,则根据我校对各田径小项的急需程度,按下表中的顺序,排在前面小项的考生优先排名:
小项急需程度 |
女子100米>女子200米>女子100米栏>女子400米栏>男子110米栏>男子400米>男子100米>男子200米>男子400米栏>女子铅球>女子标枪>女子铁饼>男子跳远>女子跳高>女子三级跳远>女子跳远>男子铁饼>男子标枪>男子铅球>男子三级跳远>男子跳高>女子400米>女子800米>女子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800米>男子1500米>男子5000米>女子5000米竞走>男子10000米竞走 |
2.合格考生确定
合格考生人数按招生计划总额的150%核定。其中,田径项目合格考生不超过27人;足球项目男子不超过17人(男子守门员小项不超过3人,男子非守门员小项不超过14人),足球项目女子不超过17人(女子守门员小项不超过3人,女子非守门员小项不超过14人)。分别按照田径项目(不区分小项)的考生排名、足球项目各小项的考生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优惠名额确定
(1)优惠名额分A、B两类,具体数额分配如下表。
项目 |
小项 |
招生计划数 |
优惠名额 |
|
A类 |
B类 |
|||
田径 |
不区分小项 |
0-18人 |
0-2人 |
未归入A类且达到B类优惠条件的其他合格考生 |
足球 |
男子守门员 |
0-2人 |
0-2人 |
未归入A类且达到B类优惠条件的其他合格考生 |
男子非守门员 |
0-9人 |
0-2人 |
||
女子守门员 |
0-2人 |
0-1人 |
未归入A类且达到B类优惠条件的其他合格考生 |
|
女子非守门员 |
0-9人 |
0-1人 |
(2)优惠名额条件
A类优惠: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且足球项目体育专项统考成绩不低于70分,田赛项目田径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径赛项目不低于85分,按照本简章“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排名办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直至各项目(小项)A类优惠分配额满。如出现符合A类优惠条件的合格考生数少于该项目(小项)上表所列的分配名额,则将剩余名额集中后,按照男子守门员、男子非守门员、女子守门员、女子非守门员、田径的顺序循环分配,每个项目(小项)每次分配1个名额,直至剩余名额分配完毕或分配范围内的各项目(小项)已没有符合A类优惠条件的合格考生。
B类优惠:足球项目体育专项统考成绩不低于60分,田径项目田径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未获得A类优惠的其他合格考生均获得B类优惠。
4.录取原则
(1)A类优惠
获得该名额的考生,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或“体教联盟APP”系统中按时完成注册报名等手续,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简称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则按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排名顺序择优录取。未按时注册报名或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未达到280分的考生,参照B类优惠考生的录取原则。
(2)B类优惠
获得该名额的考生需参加高考,且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排名顺序择优录取。无本科第二批次的省区,高考成绩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2年云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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