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按照《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藏教厅[2021]176号)要求执行。
(1)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各高级中学须在4月底前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各类政策加分的审查和公示。
(2)借考手续由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自治区招生办负责审批,借考生名单于5月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公示。
(3)自治区招生办在5月中旬将编排考场后的信息反馈至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
(4)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本、卡)原件在借考地领取准考证。
5.各地(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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