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西藏初中班(校)须与当地卫健委明确职责,签订协议,确保体检结果真实、准确,严防错检、漏检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疗单位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内地西藏班、中职班招生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藏教厅〔2011〕25号)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签署意见,加盖医院公章方有效。除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外,考生私自复查结论一律不予承认。
3.对隐瞒既往病史及家族病史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和家长自行承担。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体检信息并签字确认,因个人失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自行承担。
4.西藏中职班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地(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工作。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是否体检由招生学校决定,体检工作可在新生入学后组织实施。
5.体检费由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6.体检表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西藏初中班(校)负责上传。
2022年西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报考西藏高中班(校)和西藏初中班(校)的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审查(以下简称“政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