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在报名时选择考生类别为“定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2年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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