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主动公开复试录取办法,规范招生工作;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申请人的投诉及监督。经查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在选拔工作中如查实学院有弄虚作假或不公正行为,学校将扣除学院博士招生指标,并依法依规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2、监督电话:0731-5829201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51(研究生院招生办)。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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