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
2. 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下有英语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语言文学、 国别与区域研究五个方向, 且五个方向初试科目有差异、复试内容有 区别、语种有不同,故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拟录取综合成绩是按这五个方向分别从高 到低排位,根据各方向的名额分配, 分别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其他专业以考生拟录取总成 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
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一同排名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不参与 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内择优拟录取。
4. 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高低录取高分考生。
5. 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 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
6. 入学后 3 个月内, 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 取消学籍; 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