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
7. 入学后 3 个月内, 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 取消学籍; 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5900土木水利专业以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按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