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 ×70% (初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 权重)
(二)拟录取原则
1. 135100 艺术专业以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按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 (建筑学院负责02 美术方向复试) 。其他专业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
2. 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以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 录取, 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再择优拟录取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 分批次排 名,分批次拟录取。
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一同排名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不参与普 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内择优拟录取。
4. 报考人才培养专项的考生, 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研究方向排名, 以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对录取人数不足的研究方向, 根据企业和考生的意愿, 可从其他研究 方向调整录取,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5. 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高低录取高分考生。
6.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 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
7. 入学后 3 个月内,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一同排名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