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报考人才培养专项的考生,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研究方向排名, 以考生 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对录取人数不足的研究方向, 根据企业 和考生的意愿,可从其他研究方向调整录取,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 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高低录取高分考生。
5.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 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
6. 入学后 3 个月内,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 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各专项计划及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