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其他专业以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一同排名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不参与 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内择优拟录取。
5.报考人才培养专项的考生, 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研究方向排名, 以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对录取人数不足的研究方向,根据企业和考生的意愿,可从其他研 究方向调整录取,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6.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
7. 入学后 3 个月内, 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 取消学籍; 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交通运输 | 沈阳市化工学校 | 四年 | -- |
交通运输 | 重庆建筑技工学校,重庆建筑工程学校 | 2.5 年--2.5 - 5 年 | -- |
交通运输 | 莱芜博智学校 | 3年 | -- |
交通运输 | 大田东南职业培训学校 | 3 | -- |
交通运输 | 聊城工业学校 | -- | -- |
交通运输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