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按报考专业限定时长实时录制考试视频。正式考试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声配置)、录音艺术(乐理)考试有一次录制机会、书法学各科目及音乐类纸笔作答的科目有两次录制机会,其他科目允许进行三次视频录制,录制结束后,选择其中一个视频上传,同时提交相对应的辅机视频,视频一旦提交,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
2.所有科目主、辅机视频均成功提交方视为完试,在视频上传完成前,请勿退出或卸载程序。请考生尽量避开考试截止前半小时上传视频,以免视频无法及时提交。
3.正式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的信息或标识。视频中均不得含有姓名、考号、生源地等考生个人相关信息,也不得有任何可能与考生个人信息相关的场景、镜头,提示性的文字、图案、背景、声音等,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并取消考试成绩。
4.为保障拍摄效果,可由他人协助拍摄,但主机视频中不允许出现除考生外其他人的镜头和声音。应保持手机摄像头与考生高度处在同一水平线,避免仰拍或俯拍。辅机拍摄时,必须拍摄到考生考试的全景、全过程。
5.考试过程中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截屏、锁屏,不得通过图片、视频记录、传播考试过程及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作品内容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则按作弊处理。
7.考生提交的所有作品,思想必须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
提示: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各招考专业的具体要求。
答案来源于:2022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网络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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