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通过2022年普通高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及时、规范、准确、统一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计划信息。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汇总编辑各高校在我区招生计划专业目录期间,将在网上与各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各高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计划核对、确认工作。
40.除按计划管理办法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区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41.录取期间,各高校对分专业计划的调整工作,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并须征得高校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同意。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进行调整。
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