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73.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我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内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74.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及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邮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75.所有高校的各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
76.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