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以“择优录取”为原则,录取分数以考生文化素质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门考试总分作为考量依据。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答案来源于:2022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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