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4月18各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博士考核选拔工作。根据学院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排序方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并公示3个工作日,4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复审。
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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