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招生学院提交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如有其它变动,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四)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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