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如果被我校录取,没有按照学院及学校要求及时转递档案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2.2021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除外)必须转入我校并全程脱产学习。必须于学院公示期结束以后(具体以调档函上要求调入的日期为准)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进行政审。
3.教育部批准的“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援疆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选拔,只要其复核成绩达到学院各项考核要求且有导师接收者,原则上可以取得学院的拟录取资格,最终录取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另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4.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5.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若中途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自愿放弃说明),学院将按照拟录取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必须同时满足学院拟录取的要求。
6.我院2022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个,特区人才招生指标单列。
7.六次产业研究院和产学研用招生指标为专项指标且指标单列,拟录取过程中,在所有考生统一大排名的基础上,根据招生指标录取范围,结合考生所报考意向导师与导师招生名额,采取学院指标优先录取与专项指标全额保证的录取办法,依次进行双向选择录取。所录取的两类考生若因各种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递补名单将从首次录取范围外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所属录取范围(范围是指学院指标、专项指标两类)与所放弃考生一致。
8.本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博士申请审核制复核业务课综合参考书目.xls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pdf
附件3推荐意见书.doc
附件4研究计划书.doc
附件5体检表.pdf
附件6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清单.xlsx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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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3年 | -- |
经济管理 | 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 2.5 | -- |
经济管理 | 西安摄影化妆学校 | 2.5 | -- |
经济管理 | 内蒙古民族艺术学院 | -- | -- |
经济管理 | 长春市芳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2.5年 | -- |
经济管理 | 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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