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于报名材料、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
3.选拔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酌情提供部分路费和住宿补贴。
4.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5.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与强基计划有关的任何考试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培训活动。
6.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强基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