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我校博士招生相关要求、考核细则,依据成绩、招生计划、身心健康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予以公示。所有报名非定向全学习并拟录取的考生在名单公布之日后2周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函调至各招生学院。
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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