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考试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一级运动员降低30分,运动健将级运动员降低5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照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考生文体综合分数不得低于60分。
3.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文体综合分从高到低,分项目择优录取;文体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4.录取结果信息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站进行公示。
5.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6.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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