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根据各专业培养质量与要求,考生可以报考一个志愿专业和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则以初审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生按照所填报的志愿专业依次排队录取,志愿专业已录满情况下,如考生服从调剂,则根据初审成绩,在招生计划内可进行其他未满名额专业的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的志愿专业已录满情况下,则不予录取。
(二)录取
1.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审和复试成绩,结合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网站和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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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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