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是指将语文、数学、外语、 X1 科目、 X2 科目、 X3 科目学考等级赋分相加得出的成绩。 学考等级赋分标准见表五。
X1 科目、 X2 科目和 X3 科目指除语文、数学、外语之外, 其他七门科目学 考等级高的任意三门,并按学考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表五 学考等级赋分标准
学考等级 |
A |
B |
C |
D |
E |
赋分分值(分) |
50 |
45 |
35 |
20 |
0 |
注: 1.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 供的为准; 对于外省借读、返回浙江省参加高考的考生, 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必须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否则我校不予以承认,计为 0 分。
2.往届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并, 取其等级赋分的平均值, 学考成绩 P 等计 10 分。
答案来源于:2022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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