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外交学院,由周恩来同志亲笔题写;英文名称为ChinaForeignAffairsUniversity,简称CFAU。
第三条外交学院是国家公办、外交部唯一直属、外交部和教育部两部共建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外交学院于2017年成功跻身全国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于2022年进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第四条学校法定校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现有两个校区:展览馆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展览馆路校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高教园南三街5号院。
第五条学校招收和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外交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外交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第七条参加2022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下文简称“学测”),各招生专业学测科目和相应标级要求见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生源和面试情况,上述招生计划数报外交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可以予以调整。
1.《外交学院2022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须加盖中学公章);
考生应保证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有作假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初审:我校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学测成绩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面试资格。我校面试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并注意查收邮件。
2.面试:我校将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形式以面试通知为准。
3.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划定面试低录取分数线,并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学测成绩(语文、数学A、英文、社会四科实得级分之和)和面试成绩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还须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A4规格),入学报到时交至招生办公室。请考生自行将申请材料进行备份,所交材料不再退还。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有口腔、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步态异常、驼背、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就读。
第十二条学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台湾地区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台湾地区学生原则上与大陆学生住在一起。
招生咨询电话:+86-10-68354353、89146832(0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第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外交学院,由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外交学院台湾地区高中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