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计划单列是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具体录取由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2022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和我院相关规定缴纳。
研究生部
2021年10月15日
答案来源于:2022年外交学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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