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通知》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资格、高考资格、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把有关事实通报中学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答案来源于:2022年武汉大学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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