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为MPAcc相关招生政策唯一解释机构。
4.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管理学 | 聊城市财政学校 | -- | -- |
公安管理学 | 东方司法学校 | -- | -- |
管理学原理◆ |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公安管理学 | 江苏警官学院 | -- | -- |
公安管理学(公安文秘) | 江苏警官学院 | -- | -- |
药事管理学 | 开平市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 |
2022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情况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