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单位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21年12月19日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递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当代楼A313室,430072,027-68754920)。考生可于2022年1月4日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对于培养单位拟准考的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研究生院将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准考。
答案来源于:2022年武汉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2年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