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的中考成绩、填报的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录取办法
1. 实行椒江区(含台州湾新区)、黄岩区、路桥区分区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七个批次的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第一批采取“传统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他批次采取“平行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
2. 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空缺计划转入下一批次录取;在第五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在填报该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其他普通高中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空缺计划转入第六批录取。在第七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在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名单、计划数和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达到中考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进行征集志愿申报。有关学校根据考生征集志愿申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将录取的考生名单录入招生服务平台,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
(三)录取顺序
依次为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第三批志愿、第四批志愿、第五批志愿、第六批志愿、第七批志愿、征集志愿。除征集志愿录取由有关学校按规定自行录取外,其他批次录取均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等区教育局以及台州湾新区社发局配合。
录取时,若遇考生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五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 三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单科得分高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
(四)特长生录取
1. 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招收的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2000 名以内;体育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0 分内。学科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普通高中(三梅中学除外)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 分内;体育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0 分内。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按考生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三梅中学招收的所有艺术类特长生,其中考成绩均必须达到椒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 分内。录取时,按报考者的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中考满分/10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 分)合成综合分,再按招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综合分相同,则按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高者优先录取。
(五)定向生录取
1. 定向生资格
具有市区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在市区所在初中学校八、九年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且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才能享受该校的定向生指标。
2. 定向生指标
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再由各区教育局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做好定向生的资格审查、公示和录入工作。具体的分配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制定,并于2022 年4 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当地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3. 定向生录取办法
(1) 过渡期内,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各区教育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过渡期结束后,即从2025 年起,北师大附中、一中、黄中、路中定向生指标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调整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2500 名以内(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相关政策出台,则按新政策执行)。
(2) 若个别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其空缺指标在区内重新分配。
(六)追加分配录取
1. 追加分配资格
具有市区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在市区所在初中学校八、九年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且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才能享受该校的追加分配指标。
2. 追加分配指标
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再由各区教育局原则上按照各校当年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于2022 年4 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发文公布。
3. 追加分配录取办法
(1) 过渡期内,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各区教育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追加分配指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 确保椒江区内初中学校至少有1 名考生被北师大附中或一中的追加分配指标择优录取、黄岩区内初中学校至少有1 名考生被北师大附中或黄中的追加分配指标择优录取、路桥区内初中学校至少有1 名考生被北师大附中或路中的追加分配指标择优录取。若个别有追加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没有考生达到追加分配指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在该校达到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1 人。
(3) 若个别初中学校的追加分配指标无法全部完成,则等额核减相应高中的追加分配指标。
(七)交流生录取
1. 交流生志愿仅限于招生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的考生填报。
2. 一中、黄中、路中交流生录取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区的交流生指标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1200 名以内。
3. 洪中、黄二高和金中交流生录取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区的交流生指标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镇海分校高中部招生分配录取
1. 由镇海分校高中部面向镇海分校初中部录取。镇海分校高中部制定招生方案,于2022 年3 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向镇海分校初中部考生和家长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及招生办法等相关信息,考生自愿报名。镇海分校高中部根据招生方案等额确定招生分配人员名单,公示后于2022 年5 月15 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2. 进入招生分配人员名单的考生必须在镇海分校初中部八、九年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规定 完成初中学业,且在市区参加中考。其录取工作在中考后进行(第 一批录取之前),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椒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线,在达到该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分配人员名单等额录取。
3. 被招生分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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