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军人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其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持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
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持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由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逐级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审核。
6.现役军人子女4月20日前须向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送审核表(审核表从县、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并填写盖章),由人民武装部逐级上报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审核。
7.一至四级因公(战)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晋应急发〔2019〕169号文件要求,持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审核。
8.公安英模子女、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的照顾申报、审批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晋公通字〔2018〕122号文件执行,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
答案来源于:2022年太原市中考报名工作问题解答
2022年太原市中考报名农村户口(父母亲及子女均系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户口)独生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