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泳
(1)单独招生: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2019年9月1日以后)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不含接力项目)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八名(不含接力项目)。
高考招生: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2019年9月1日以后)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不含接力项目)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八名(不含接力项目)。
(2)游泳项目仅限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蝶泳(100米、200米),混合泳(200米、400米),考生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且运动小项必须一致。
(3)不招收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游泳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
2.女子足球(11人制)
(1)单独招生: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2019年9月1日以后)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高考招生: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2019年9月1日以后)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考生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
(3)不招收: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在任何地方足协、足球俱乐部注册并不符合无条件自由转会者。
答案来源于:2022年太原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2年太原师范学院高水平运动队除上述条件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