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2〕1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二)录取细则
我校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20%。若出现同分考生,依次按照国家级等次、省级等次和在校成绩,择优录取。
4.2.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依次获功等级和在校成绩,择优录取。
4.2.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所有科目总分不得低于250分且不得有缺考科目,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三)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专业内计划调整
当招生专业的线上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且该专业的线上普通合格生源充足时,该专业剩余专项计划调入该专业普通计划;当招生专业的线上普通合格生源不足时且该专业专项计划线上合格生源充足时,该专业的剩余普通计划依次调入该专业的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4.3.2专业间计划调剂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符合录取条件且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计划分配比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录取规则与“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规则一致。校本部的会计学专业调入的计划大不超过50人。
2022年我校校本部招生与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专业计划不互调,生源不互调。
4.3.3外校生源调剂
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和校内专业调剂后,若校内专业仍有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和普通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1)申请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专业招生范围,我校将组织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普通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考生所考公共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且所考专业课科目须有一门与调入专业相同;e.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总分不低于25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
调剂录取细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考生公共科目总分与单科成绩均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四)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答案来源于:2022年铜陵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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