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院做好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导师填报的《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列入《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考信息汇总表》。
(2)2021年新获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导师可直接列入《2022年研究生招考信息汇总表》,不再进行2022年招生资格认定。
(3)如有特殊情况不满足招生资格的导师拟申请招生的,按照申请程序,由学院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审议。
(4)未列入2022年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导师,2022年不得在该专业招生研究生。
咨询电话:0997-4682652
2021年9月6日
答案来源于:2022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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