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遵照 2022 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区、市) 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本科成绩 合格,且省统考成绩达到统考总分 70% (含)以上。
(2)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专 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 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 生计划, 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 市) ,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 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 750 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 300 分核算,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综合分相同, 优先录 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 如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 绩均相同, 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 , 按照各省(区、市) 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4)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 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 录取时, 按我校在生源省市设计学类专业 的总计划划定合格分数线, 依据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 业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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