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成立由学部执行主任为组长,学部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内设机构相关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内设研究院在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自成立工作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执行。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
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2022年天津大学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