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 60% +复试总成绩× 40%
3.调剂办法
微电子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方向、集成 电路工程方向) 接收非全日制硕士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另行公布。
4.不予录取的情况
( 1 )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参加资格审查,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学籍) 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 3)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予录取。
(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 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 6 )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 不予录取。
5.信息公示
复试工作完成后, 学院汇总复试结果, 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 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在学院 官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 的考生相关情况, 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 改。名单如有变动, 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复试成绩、各批次拟录取名单将于各批次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陆续在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网站公布,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到网 站查看。学院将不再额外通知未被录取的考生。请未被录取的考生及 时联系调剂事宜。
6.其他要求
请看到此通知的复试考生, 务必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 9:00 前发 一封空白邮件到shan.zhang@***.cn(邮件命名规则: 报考专业- 姓名-初试总成绩-复试选考科目,如: 电子科学与技术-张某-397-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综合),用以确认参加面试,以方便安排后续复试环节工作。
2022年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其他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