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规则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 坚持择优录取, 保证 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 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 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 分批次排名, 分批次录取。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业调剂招生计划 4 人, 调剂通知后续将发 布在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
2.初试总分为 500 的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2.5) ×60% +复试总成绩×40%
3.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 A 类考生分数线并 且达到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 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 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 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调剂, 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6)其余未尽事宜,参照 2022 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 系统”进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信息请关注学院通知。
4.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参加资格审查,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学籍) 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 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5.信息公示
复试工作完成后, 学院汇总复试结果, 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在学院官网公示10 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 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 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
2022年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与调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