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
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政策加分
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①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类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数外三门成绩的换算总分、综合素质评价顺序依次排序录取;艺术类同分的考生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数外三门成绩的换算总分顺序依次排序录取。
②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相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调剂的考生如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到相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考试成绩:
考试作弊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3.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公示:
①烈士子女可加20分。
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③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答案来源于:2022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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