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自我介绍、思想政治、职业素养、人文素质、心理素质分项得分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考试违纪;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低于120分。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2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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