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政策加分,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美术类省统考分值+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政策加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分数折算规则:10门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计20分每门,不合格不计分。
1.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自我介绍、思想政治、职业素养、人文素质、心理素质分项得分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考试违纪;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低于120分。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2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2022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