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予以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申请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0日之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邮寄给学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联系电话0512-62557079,招生办公室收)
考生需承诺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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