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校四、五年级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
2.获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或省第十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统考科目英语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统一划定的英语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3.获 2021 年、2022 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统考科目英语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统一划定的英语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学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于考查,报名后我校直接录取。
5.五年一贯制高职四、五年级荣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投档。
6.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
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政策性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