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格考生名单认定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对不同位置的急需程度,拟定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终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名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沈阳农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排球项目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注明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2.录取条件
对于合格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分A、B、C三类制定高考录取条件。
(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考试且达到国家规定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为A类考生。A类考生经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审批通过后,可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而进行录取(但需要高考报名)。A类考生录取不超过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的20%。考虑到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22年此类优惠只针对女子排球项目。
(2)对于A类以外的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为B类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2022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B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的30%。
(3)其他合格考生为C类考生。C类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2022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C类考生录取不超过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
3.名单公示
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终结果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审批为准。
4.录取专业
拟报考沈阳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要求。我校招生专业(类)、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采用“3+1+2”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
科类 |
选考科目要求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
工商管理类 (包含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 |
文理兼招 |
不提科目要求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金融学 |
文理兼招 |
不提科目要求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农林经济管理 |
文理兼招 |
不提科目要求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旅游管理 |
文理兼招 |
不提科目要求 |
物理或历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申请就读专业志愿为合格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5.高考录取
(1)我校拟录取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完成本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申报和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在其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规定专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自愿填报,因专业志愿填错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对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具体招生专业(类)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5)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2年沈阳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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