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退费,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采取的“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同时学校还设立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资助金、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答案来源于:2022年沈阳建筑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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